• 2007-10-01

    《佛爱神》正面的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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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昨天我突然想找迪迪,我在MINI MIDI的草地上见过的一个美少年,总是耷拉着眼皮,看起来颓废而美好。我要找一个人,往往比常人来的简单。马上我就弄到了他的MSN。调戏比勾引更性感。简单的一些对话就能让我充足一天的能量。显然,我的状态比前几天好多了。游刃有余,最利于状态的恢复,而且是状态回升的天气预报。晚上为把优势心态保持下去,便找了小龟玩,我在小龟家里总是可以很开心,屡试不爽。一杯威士忌加冰,一盒俄罗斯香烟,BIOSPHERE的噪音电子,无数好友的BLOG及其上面好玩的好看的8瓜的图片和文字,边看边和小龟逗笑。当然,迪迪还是从MSN上跳了出来,我每次上线他总主动上来招呼我,我想我对他毕竟是最最新鲜出炉,尸骨未寒的,自然的,自然的。有一搭没一搭的调戏他,心情像跳霹雳舞的小鹿纯子一样活泼轻浮,心思基本都在娱乐板块,电脑看累了就换《外滩画报》看***,总之让自己的脑筋完全不在动,保持快乐的小白痴状态。无可否认,迪迪还是我昨天好心情的完全动因。如果不是我在天黑前找到他,如果不是我在天黑后调戏他,如果他不是那么可爱并觉得我新鲜,那这一切就都是狗屁了。我为他改了N多MSN的名字,突然发现自己又可以不费吹灰的发明无数好玩好看而没用的句子了,这同样也是状态回升的天气预报。总之这一轮调戏下来,我如沐春风,爽入心扉,比麻杀鸡精油推背还管用。昨天MSN最后的名字是,一只母熊猫调戏一只公熊猫,结果生下一对双胞胎熊猫。他或许没有看到这个只属于年轻人小朋友的句子,因为当时他已经下线好久了。今天我会继续溺爱他,溺爱这只小公熊猫。

    42、
    即便如此,我今晨的梦里还是义无反顾的梦到了大头。这已经是第七次了。最近阶段,凡是我醒来还能记得的梦,全部都是关于大头的。而且梦里既没有他,也没有布达麻神,甚至连我那些新欢小朋友诸如迪迪,都没有。我觉得我梦到他们中的谁都比梦到大头来的合理。我肯定自己白天完全没有对大头动过任何念头,可每每潜意识的梦所透露出来的讯息又让我百般费解。我越发琢磨不透自己对大头的左右态度,我到底是左他,还是右他。梦里还是在彼此暗示与挑逗,表现的极克制而有分寸,好像绅士与淑女的调情。就在我决心抛开矜持搏一搏时,被妈妈叫醒了。我很晚才睡着的,又太早起来,也就是说,唯一睡着的那若干个小时,全部被大头霸占了。我开始怀疑是否他的灵魂有惊人的能量,总能完全绑架我的灵魂,让我无论有多少睡眠时间,都被他占有。我说过了,梦中相见的人就是灵魂出游而遇。我没有期待过与他的灵魂相遇,但似乎总是在半路被他劫持,狂奔于不归路。不幸中的万幸就是,白天,大头的存在不对我构成什么困扰,即使经常在梦中相遇,也不会增强现实中我对这个人的情欲。我白天想到他还是那个跟我结下善缘的中年男子。因为心底的坦荡,所以白天想到此人也不觉得害羞和尴尬,现在写起他来,还是一样的淡定自若。而关于和他的关系,已经到了一个相当踌躇的阶段。除了每天上午他会在MSN主动跟我打招呼闲聊几句外,我和他已经不再有任何过于亲热的联系。我甚至已经又恢复了把手机关机放在家中不玩短信的习惯。我想我对他而言,是个可有可无的小女孩吧,他说他要把他的所有献给他的女儿,即将加入他家庭的新成员,而显然我不是这个幸运的小姑娘。不进则退的道理谁都懂,我也不是太在意接下去会发生在我俩之间的遭遇了。老天自然早有安排。顺其自然是他教给我的最主要的生活态度。我起码是虚心接受,屡教不改的。

    43、
    正面的“仿佛爱”我停掉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去写反面的“爱神来”。现在,我反过来,把反面停掉,再回头来写正面。这之前,我把“仿佛爱”和“爱神来”的段落分布全部调整成一写到底完全不空行不分节的那种,它们被我弄成一团团的,更符合垃圾的结构,紧促而混乱,也适合我的语言结构,喜欢急促拖拉的把一个句子带下去然后少有标点符号分割。多么帅气的风格!现在这个WORD文档已经接近7万字,一刷下去是红黑相间的一块一块,视觉效果很舒畅。红色的部分是为MSN SPASE摘录的只言片语,让粉丝先睹为快并为快的盲人摸象。我在考虑到时候出版印刷的话,是否要让红色部分就保有这个原样。它们不能被算作整段的中心句,甚至都不是最精彩的句子,他们之所以被挑选出来作为代表提前呈现在众人面前,无非就是机缘巧合。这跟他,迪迪,大头,布达麻神,阿灰,波切……太多太多出现过的人物一样,他们这些小人头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无非也是机缘巧合,并不是说,他们就是我所能遇到的最精彩的小人头了,也不能讲他们在我所有的男人里具有代表性。没有谁可以代表《佛爱神》,即使我把“仿佛爱”献给“我的”他,把“爱神来”献给“我的”迪迪,那也只能说,我是把《佛爱神》献给“我的”……我想接下来,这个小说里还会多出很多小人头,那些代号,那些可有可无的关系。说到底,作家多是些冷酷无耻的人。那些已经过去的代号,对他们的感情变得平淡,譬如我现在听着有布达麻神做的音乐,已经没有过去的迷恋。而对全部这些CD的迷恋(无论是谁谁谁的,谁让我很喜欢跟乐手拍拖呢),终将消失。幸好没有和谁变成仇人永生永世不得相见,所以之后的故事也变得让人期待。总还会遇见,重逢后是怎样的心情,怎样的情景,怎样的物是人非。没期待和任何一个过去时和好,和好是不符合我脾气性格的。不过,故事总也可以说不完。就像多年以后,我和阿灰不再避而不见,我们几乎每个周末在堂会酒吧遇见。有时候完全像普通朋友的感觉,有时候又隐约心有余悸,但是极为轻微,甚至不敏感的话根本无法察觉。这些都是女人生命过程中最好美的一些小体验。

    44、
    今天早晨小月如期而至,我困死懵懂的跑出去换血色内裤和拿卫生巾。因为知道周末小月会来,所以完全没有安排外出约会,老老实实在家休养。本来如果天气不错,可以看看夕阳,看到夕阳顺便可以抒情,而今天什么都没。本来如果有恋爱谈,这个时候他大概可以出门偷偷给我打电话,乱七八糟一堆废话也让我甜蜜开心。本来如果有。现在什么都没有,只好CD一张接一张换,并记得关上门,否则爸妈会老样子的抱怨什么狗屁音乐难听死了。还有就是不停的写,每次写完一段把文档关掉,没过几分钟发现无所事事,只好再打开,继续写。而且总是有话可以说的样子,不错。这跟二年前的我大相径庭,那时候我写作艰难,打开空文档,一个字都敲不上去,我太在意所谓的技巧上的创新。而这次,我是先有一个全新的概念,一个相当好看的,堪与内容上的好看相媲美的概念,然后我怎么写都是对的,于是怎么写都对起来了。正在播放的这个名叫telefon tel aviv的电子艺人的取名和曲名都很有趣,我在反面中提到的那首“某人的内在除了泡沫其他什么都没有”中的“某人”,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他叫约翰托马斯,当然,你也可以把他当作我。昨天在跟波切的电话讨论中,终于可喜可贺的发现,我的内在现在有了“当个好作家的追求”,不是除了泡沫什么都没有了,我终于也找到了人生的方向,我知道自己可以做好什么了,于是开始要做好它。在《做作》和《逃之夭夭》的后记中,我都反复提到我是空虚大王,而在《佛爱神》完成之后,我终于可以狠狠的把这顶空帽子扔掉了。现在我知道了,我就是要当个好作家。这确实是在这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才逐渐确立下来的重大决定。不过,我差点就以为我能做好的事情只是不断恋爱,不断分手,不断总结,不断出发,然后,还有,然后。也可以再打一盘“3个1排”的动物管理员游戏,只要打开笔记本,我每天总打上几盘,结果分数基本在某个固定区间范围内上下浮动也不大,纯粹是过去看磁盘碎片整理的升级取代品。还可以给探长发条短信联络一下感情,但似乎没有这种期待。也可以把迪迪的照片录像录音再复习一遍,问题是,还有昨天催人泪下的同一效果么?我有点担心。应该提前洗澡然后上床做梦。嗯,就好像昨天梦到貌似音乐节的吉他SOLO比赛,然后有个老头爵士乐手居然过来跟我搭讪,问我何时去北京,见我态度冷淡并且似乎不晓得他多有名气是何方神圣的情况下,他扫兴的回到自己房间飞大麻,出来的时候我正好冲波切打听这老头是谁,被他听见,他回头看了我一眼,很冷。波切说了一个很像外国名但却是中国名的长串名字,我现在怎么都想不起来,但确实是相当耳熟的。应该是个大牌老前辈,我若有所失的望着老头的背影。

     

    45、
    一直忘记告诉你我的这个发现。因为再次打开很久之前的一张刻录光盘,光盘上没有写字,我推进光驱里,原来是多年前小龟刻给我的他机器里喜欢的MP3,意外的又发现了我提过多次的telefon tel aviv。至少我自己有,迪迪给我过,小贱给我过,小龟给过我,所以我想之所以觉得那旋律好听,是因为在曾经的某个时候听过,后来又在某个时刻听过,但每次都不去看名字。这个道理和《爱的挽歌》里头说起的风景画是相通的。因为你看到的新画让你想起了过去某副风景画,你才觉得它好看。如果他属狗,你会想到那个他也属狗啊,这里头有什么关系呢?再譬如你发现他的手长的很好看,那是因为这手像曾经你深爱过的某个男人的手。我很怀疑人是不是靠回忆来审美的。除了分手那天晚上,其他时间我全部都很想念迪迪。突然发现迪迪是头一个和我产生这样尴尬关系的男人。过去也不是没有和有主的男人好过,都没发生什么事情,这也算了。就算是分手的人,分手后大家还有很好的联络,不是MSN上见就是短信或者电话交流,甚至在上海的话还经常能见面吃饭诸如此类。可跟他却完全的断了,MSN上再也看不到他,我不会发很多短信,但每天保持1-2条,知道也是有去无回。电话再也不曾打。这和一个男人对你没兴趣了要甩掉你又完全不同,我知道他也很想我,但我们就是这样变成了“触不到的恋人”。说我迷信也好,我们交往的那段时间,我总是冒出这个“触不到的恋人”的片名,当初觉得很好笑,我们怎么会变成“触不到的恋人”呢,没想到现在果然成真。语言真的很邪门,反复念叨的东西就会转变成现实。他再三说到让我有事写E-MAIL给他,我一直不写,我觉得这样好矫情而且会落下把柄。今天,我终于还是写了,题目是——你会回信么?简单说了几句,应该是对方也能知道的我的心情和接下来的打算,然后关心了他那边的情况有否好转。我完全没把握他是否会回信。如果连MSN都不上了,那所谓E-MAIL可能也就是个托词吧。这些天我每天都早早的上床,一般在晚上7点左右,然后基本要到9点左右才能睡着,那2个小时基本都在想念他,可悲可呆,总之是很无奈的。昨天半夜1点多我被短信叫醒,是探长的,问我周末去哪里浪了。我说失恋完全浪不起来,每天早早睡觉。然后我们短信聊了一段时间,3点左右他去睡觉,我再继续睡,一直睡到中午12点,梦肯定是做了,但这次没记住。在去广州之前,我想我每天无非就是想念迪迪,写《佛爱神》,早睡晚起,然后和探长偶尔短信交谈。所有关于迪迪的信息都是旧的,停留在分手之前没有更新的状态。现在能感觉到时间腐烂,灵魂死在过去的某个地方。然后肉体回望着那团气,叹气。前面看每周的《上海电视》,我照例看后面商羊写的专栏随笔,里面写到一个小姑娘问她怎么才能写好文章,她说,就好像对着你喜欢的人在说话,什么都想告诉他,什么都可以说,但是又不急,相信他会一直听着。我一想,哎呀,我就是这样写给你看的啊。可是我喜欢的人,我是否还能听到你的回答?如果他再也不会有任何反应和回答,我是否还会坚持写下去?我相信他会一直听着么?我能确定的只有,我的小王子正在经受生活的考验,他所面临的一点都不会比我轻松。我不妨暂且让他休息一下,我说给别人听吧,并相信总有一天他会回来继续听我说话。

    46、
    太阳又出来了。我记得前些天,迪迪跟我说金海心的新歌很好听,我到现在还没有听。我已经二天没抽烟了,我在家从来不抽烟。唯一的精神安慰方法没了,只有靠写字。现在Emilie Simon娇滴滴的唱歌,阳光终于照到我脸上,我的脸印在笔记本的屏幕上,下巴上的二个痤疮疤痕依稀可见。最近抽烟太猛的关系,痤疮又厉害起来。这次我既不去美容院也不去医院,我知道去不去,它都会结疤然后褪掉,而它在的时候,怎么整它都不会消失。我的嘴唇蜕皮很严重,下嘴唇已经基本掉光了,坑坑洼洼,死皮冷硬。整张脸体现出一种残败。而这些都无所谓了。反正他也看不到了。But my lover is gone and I’m on my own.,她唱的无奈哀伤却柔和。不能闹,不能争,不能发泄,不能不能,只好安静的每天克制,坐在笔记本前面,面对阴雨天或者太阳天,旁边放罐酸奶或者二杯茶水,听别人唱歌,舔自己的干裂嘴唇,把挺直的腰弯曲下去,把腿叉开支撑地面,偶尔打一两下不易被察觉的嗝,右手握拳撑住右脸颧骨,对着自己写的字发一、二秒钟的呆,并且在阳光再次照到眼睫毛的时候,把眼睛颓废的眯起来,幻想他做同样的动作应该比自己好看。交替着左手边的二杯品种不同的茶,喝,直到把它们喝到差不多高度,然后停下,看几眼。或者,把自己的脸映在播放中的WINDOWS MEDIA PLAYER的视频图案里,一阵迷幻,暂时偷取我的注意力,忘记失恋这件事。我记住波切的话,懂得爱别人就从先不要打扰别人的生活开始,所以这些天我没有给他或者小龟或者别人打电话倾诉,我也没有疯狂发短信,除了那天晚上发搞笑短信外,我想大部分我的朋友并不知道我失恋的事情。尤其是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我确实做到了,忍着忍着然后基本不会超过二个小时,就睡着了,然后就不必忍了,因为睡着的人是不会打扰别人的生活的。我确实也想看一张碟片,但发现一来没有什么没看过的片子,二来没有我想看的故事。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想看怎样的故事,反正那几张没有看的大师片我是不想再看下去的。至少现在,什么故事都不及我在某个餐厅或者咖啡厅幻想他的脸他的人那样能感动我。Just follow follow the blue blue light……you’re so sweet and I’m so lonely, I want to buy you flowers。昨天在被子里我突然唱起“王子小王子,为什么,人和人都是路过,都要彼此难过,发生了什么,情愿要走火入魔……”come on, I Just wanna be your dog. 甜蜜蜜,一曲不回头。阳光再次照进来,我没你了。


    47、
    这之后又过了大半个月,我跑去广州过冬,结果回来发现,上海还是冬天,而且比我走之前更冷。因为流失的那些日子注定流失了,我便不知从哪儿开始衔接上那天和今天。刮胡刀,探长的刮胡刀是手动的那种,最简单的,有时候他扔在刷牙杯里我觉得脏就把它取出来放到旁边去。他胡子的特色之处是紧贴下嘴唇的地带就有一排。有次吃饭时候,那次我跟他辩论很多乌七八糟的问题,他说的都是意义判断,我说那些都是屁,他还说我太反动了,我说我要的是本质——“就是这样”。我一直盯着他右嘴角边一根没有刮到最短的胡须,比刮过的其他特别短的胡须长了大概二毫米,很扎眼。那胡须就是这样扎眼。那次乌七八糟的所谓论战后,更坚定了他对我的评价,他说,11,你是一个严肃作家。我自己还要加一些形容词,我纯洁、严肃、深刻、做作。昨天夜里跟老头短信逗乐,里面说探长对我的纯洁洁白,对我的严肃肃然,对我的深刻刻骨,对我的做作示爱。老头回的正如我所料的分毫不差,他说,他对我的纯洁洁净,对我的严肃肃反,对我的深刻刻薄,对我的做作作呕。刮胡刀说到这里,我接下去说人造瀑布。那天从深圳回广州,从火车站出来,和顶马众人告别后,我独自去逛市中心。我本来不知道那里也算天河,也就是市中心。因为陆晨问我,你怎么不打车,我说我走走,他说,这里就是市中心吧,我说是啊。其实我本来不知道那里是,我只是随口答应一个同我一样的在广州的外地人。就走到了一排掉水下来的广场对面,我看过去觉得对面肯定很爽朗,就过马路了。很多水的味道和它迎面扑来的洒到皮肤上的感觉等于爽朗。如愿以偿的坐到人造瀑布广场的石头板凳上,开始爽朗,并给众男群发爽朗短信。大头回我说“真优美…”,大头最近疯狂给我发日语音的中文或者相关日本的东西,而我也等而对之。无论我在哪个城市,我都会想起这个在北京呆呆的麻瓜。25没有回短信,后来我却在他BLOG上看到那诗,他喜欢这样的表达方式,我也习惯了,经常去他的BLOG寻找和我有关的蛛丝马迹。我经常想起他的眼睛,眼珠的棕色特别特别浅,是我见过的最浅的眼珠子。而且在黑暗中,我几乎看不到他脸部五官的任何内容,他的脸是空的。我觉得在黑暗中能看到人的另一张脸,而且每个人的脸都不一样,不仅和别人的不一样,和他们自己原来那张脸也不一样。

    48、
    昨天,在去小龟家的路上,我被冷风吹的直哆嗦,不停的换手拿包。我的假指甲让我没法带全指手套,我只好不停的换手拿包,结果到餐厅的时候发现手冻红成太阳一样,而且已经完全僵掉,连手机短信都没法发了。这说明,在路上走路的时候,我还试图发过短信来抒发这一冰冻残忍的心情。回到上海的第二个晚上就开始疯狂想念广州,楼下的那些小吃店,遍地开花的黄振龙凉茶铺,大堆大堆应有尽有的CD和DVD……然后我动不动就为这些已经失去的美好留下了做作的泪水。与此同时,同样降温10度的广州的探长也跟我抱怨说,我走了之后屋子里是多么的冷清。我们都是苦的,又冷,又孤。除了冷这个最恶毒的坏蛋外,我的鼻炎发作也是一大悲剧。在广州快回来的那几天已经开始不对劲,晚上睡觉鼻子无法正常呼吸,下午醒来口干舌燥咽喉巨痛,最后那个晚上就用掉他家一桶抽取纸。在机场待机时鼻炎到达白热化,整个人处于恍惚状态,在飞机上唯一的愿望不是安全着陆而是清水鼻涕流的慢些再慢些,一来我鼻孔两边因为擦拭过多已经破皮,二来也没有更多的纸巾了。旷日持久的鼻炎消磨了我的意志,喷进口药水没用,肤麻也不敢多用因为很伤脑神经,去五官科医院看也是配那些药,而且要排巨长的队,关键是外面实在太冷了,不是人去的地方!我从未如现在这样心甘情愿的呆在家里不出去。反正鼻子不通,吃什么都吃不出味道,在家吃饭和去饭店吃都一样。我终于抵挡不住,说出了在这个万恶的冬天,单身是最让我后悔和后怕的事情了。


    49、
    这些天的主要任务其实不是抱怨冬天,也不是告别单身,而是倒时差。我在广州的作息基本是早上6、7点睡下去,下午2、3点起床,有时候睡的早些起的晚些,有时候相反。一般是傍晚时分去楼下小吃店吃当天第一顿餐,多数是绿豆沙汤团。那个点心现在上海是吃不到了,上海人吃汤团很少放在其他东西里,一般就是白开水煮。我已经连续多日依旧早上6、7点,甚至8点睡去,但中午12点半到2点不等这个区间被我妈嚷嚷着闹醒,我总借口小月快来需要多睡来搪塞她,她说你这样未免睡的太过了,人要睡蔫掉的。我从来都斗不过她的。结果就是我每天只能睡个把小时,但第二天还继续这样的恶性循环,完全补不到觉,我也不能坦白我的时差问题,那会讨来另一顿漫长的唠叨责骂。昨天我给布达麻神打了电话,谈到我们过去的问题,后来问起戒指的时候我沉默了很久,我在流泪,我后来就说你忙吧我挂了,我只是觉得我又很情绪化很脆弱了我需要脱离。于是给探长打了电话,情绪果然平复一些,我们在电话里表现的相当友好和滑稽。估计后来或者中间我又群发过若干抒情短信,25有回我,叫我要么回广州去要么跟他结婚他也好吃上天鹅肉。我说我愿意,他笑我又群发,我说只有你一个求婚的。半夜4点左右我在给布达麻神发完感动我自己的短信后,我仍没有睡意,继续浪费老头,他经得起无休无止的浪费。浪费时间去郊游,虚度时光去做作,这些都是比干大事做大师有劲的多的事情,但很多人没能发现。老头几乎每个短信都很好笑,就好像陈凯歌的《无极》几乎每五分钟都能让我笑翻,所以我很喜欢,即使他和他被再多人骂,我都喜欢,他们多好玩啊。老头昨天最搞笑的一条短信不是别的,而是这个“你喜欢我么?不开玩笑。”——“我喜欢和你开玩笑,不开玩笑就不喜欢了。”妈咪型的女人就是在短信里话很多,而其他时候很会沉默的那种,她或许是谈判高手,但也经常在别人失去心爱的东西时说,你会失去更多,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还喜欢蛊惑小女孩,用荣华富贵让她们说“我愿意”,然后变成浮士德。所以妈咪型的女人如朱满神出门的时候总被警告说,家里有小孩的请当心一个头发竖起来的好看的中年妇女,随便她说什么好话诱惑你家小孩,都要让她们回答“我不愿意”。真正的速度是看不见的,就好像你不知道朱满神是什么时候变成妈咪型熟女的,就好像你不知道《无极》是如何渗入日常生活的每条缝隙的,就好像你不知道哪条短信才是你回的最后一条而你从那以后就不回了,就好像你不知道还会不会爱上下一个陈凯歌。但是,头发竖起的阿姨朱满神她都知道,她会告诉你一切,所以如果她问你“你愿意么?”,你一定要说,“我愿意”。

    50、
    我昨天补看这两周的《上海电视》,里面有我要好的絮絮同学的玉照,写他做娱记的甜酸苦辣,有我的偶像商羊的美文,她总让我佩服不已,还有我最近兴趣浓厚的陈凯歌陈红夫妇的八卦,真是太丰盛太好看了。就好像我不知道对陈氏夫妇的兴趣是从广州回沪后的哪天开始的,但我现在确实很喜欢这对男女,分别的喜欢和结合起来的喜欢,我喜欢这个高大而抒情搞笑的男人,喜欢这个美丽而口碑恶差的女人,喜欢这对夫妻的土而现代派的时尚,也喜欢他们的第三个孩子《无极》。杂志上提到,陈凯歌曾说,陈红是我的心魔。后来在一个采访中又说“电影是我的心魔”,提问的记者愣了一下,问他曾经不是说他的心魔是陈红么,怎么又改口说是电影了,老陈回答,她们都是。我觉得老陈这个男人很像老头,尽管老头肯定还写过文章骂《无极》,骂老陈,我还是觉得他俩很像。然后我还觉得我像陈红,美丽而口碑恶差,甚至我非常喜欢电影里满神这个角色,我觉得她的发型真是太老卵了。所以我想我对老头的兴趣和我对陈氏夫妇的兴趣大概是同时开始的。形象上的匹配和精神气质上的匹配,关系定位上的搭调和关系基调上的搭调,让每个上半夜都非常对,让每个下半夜都非常美。之前那些大个子女人不适合那个大个子男人。那个大个子男人被人骂是因为他也像个孩子一样,满脑子都是我要做大师。商羊说的太精辟了“陈凯歌是一个在生活中极其清醒、对于电影的语言或者文字叙述中也极其清醒的导演,通过影像来传递的东西,多少打了些折扣;而陈红也是一个在生活中极其清醒、对于电影表演之外的任何环节都极其清醒的制片人,她的电影表演才华,一直屈尊在生活之下了。他们的电影,至少给了他们巨大的幸福感。”,我觉得这对男女骨子里很上海人。大家终于可以在一边臭骂《无极》,一边看《无极》票房大好的同时,心悦诚服的说,这对人很般配。我不知道是否有一天,当我周围的人或者那些知道我这个人和知道他这个人的人,看到我和他走在一块,会不会也历经千辛万苦后终于心悦诚服的说,这对人很般配。那天在短信里,他自比张东健,而我也只好是张柏芝,其实我更愿意自比陈红,而他完全就是陈凯歌嘛!我知道老头太抒情太搞笑太装B太做作太寒太蹉,但无可否认他越这样就越好玩。所以我还是可以一边跟众友损他,拿他当笑料,一边还乐此不疲的和他浪费时间在短信互动里。喜欢文字游戏弦外之音和语言互动的高手能玩到一起,至少也给了他们巨大的愉悦感。口活是个迷,反正我很吃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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