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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30
《佛爱神》正面的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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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读大学的时候开始抽烟,后来戒过,再后来又抽上了,而且抽的还不少。我抽烟这事家里肯定得瞒着,但或许他们也早知道只是眼开眼闭,彼此也不提及,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恋爱。孤单的时候我想抽,抽起来就觉得有所慰藉。热闹的时候我想抽,抽起来就觉得更加欢快。在路上我喜欢抽,让我更贴近这个都市,在马路街道上抽烟就是和这个城市发生关系。所以基本上一出地铁我第一个动作就是拿烟出来抽。他是不抽烟的。有次他在MSN上跟我说话,我正好走开了,就是去公司的洗手间抽烟。回来我给他回复说,我是不是应该为你戒烟,可惜当时他已经下线了,没看到,后来我也再没有问过他,所以他至今不知道我好歹是有过为他再戒烟的念头的。最早的时候我抽YSL,又长又粗,带劲。后来我改抽台湾长寿烟,名字牛,牌子老,就是难买。布达麻神的前妻也抽这个牌子的烟,巧合让人愉快。去厦门的时候带了三条长寿回来,都抽光了,就也没再买,上海难买,但要买也是找的到的,可我懒。我这个人就是做什么事情都不想花足力气,读书时候如此,工作了还是这德行,写作也这样,谈恋爱也差不多。最近我抽各种女孩子烟。DJ MIX的草莓味,柠檬味,薄荷味,还有橘子味的PEEL和经典的绿MORE。抽女烟是因为他的关系。自从决定跟他好之后,我变得很乖,乖要用烟体现出来。唉,这个乖也没能维持多少天,这几天乖已经转变成为颓,可我抽的还是女烟,就是抽的样子很颓。每天早晨MSN聊一下天,然后中午以后基本就是短信联络,也越来越不频繁。晚上睡觉了基本都不给对方发短信。也总能睡着,第二天也总能继续。非常有规律的和他保持着不紧不慢的相处。他把这种关系定义为舒服,我开始也同意,现在觉得有点颓。男人和女人好起来,老没机会见面,甚至我们还从来不打电话,这事真像练功。跟他在一起的那几天我还常常出现性幻想的场面,他回去之后我就几乎没有过,头几天在公司洗手间抽烟无聊时候还幻想一下,现在是完全没有了。我今天都担心我是不是已经不喜欢他了。一想到等下不知道哪一刻,手机短信又会响起来,然后明天早上MSN上他也照例会主动笑脸相迎,我就觉得这事还得没完没了下去,就像生活本身。22、
我打算明天去一下兔子的酒吧。昨天收到他抄送过来的演出信息的E-MAIL,又想到这个人了。我跟兔子的关系比较像法国新小说,跟我这个小说的风格差距太大,所以我不打算讲。要去那也不是单纯为了遇见兔子,我没打算泡他,我现在把自己划分在心有所属这栏里,所以别的男人对我来说都是空气。不过果酱说了,空气很重要。所以我得去一下。不去的后果会很严重,明天我会继续回家打开笔记本写下去,而心态不会和今天差很多,这样的重复不是力量,而是放纵。这次我不打算放纵下去,我要收拢一下。当写作取代无所事事的时候,写作的自我强迫性会变成一个大怪兽,吞噬生活其他部分,让我变成一个小说强迫症病人。变态的看上去都很美。今天涂睫毛膏的时候我留意到自己的睫毛长了。这照例来说是好事情,这样我就更好看了。可我又狐疑起来,不知道它为什么如此疯长,是不是精神上的原因?譬如长时间没有性生活,还是过度孤单,甚或胃口变小人变瘦眼睛凹下去所造成的视觉错误?总之这些原因分析下来我发现没什么好事。这长了的睫毛像祸水一样让我胆战心惊。我就开始羡慕起一对对正常男女,他们有的一起下班,然后去小菜场带点菜回去烧了吃。我妈说我总有一天也要这样的,我现在还小所以不懂。我想我是不懂。我没有带着找个男人结婚成家的念头去和他们谈过恋爱。我越来越美或许就是因为我太变态。我帮大头算命下来他是拥有无量美的人,他一定也很变态。有次我,他还有大头经过吴江路休闲街,大头看到好大一副SM意味昭著的某某会所的广告牌,他特别激动,他一定是一有机会可以坐在那里看一整天变态色情片的人。14号出生的人对变态都有偏好,我另一个朋友永林也是14号出生的,他也是相当变态的人,热爱一切变态文化并具有相当的研究。关于星座血型生肖理论,外界已经说的太多。我打算提一提我自己发现的日期理论。在我所接触的人里面,凡是同一个日期出生的人,都有好多类似之处,无论他们是哪个月生的。14号的人外表看起来都气宇轩昂而且沉默寡言,相当稳重,多疑,慎重,但内心骚,而且爱好变态文化,喜欢长的好看的异性。21号出生的人都有漂亮的外形轮廓。22号出生的则属于古怪天才类。23号出生的性能力普遍很强。7号出生的女人都很聪明厉害,但有时候力气用错地方,我和小木都是7号生的,所以我觉得我们有类似的地方。而且我基本只会喜欢上21-25号出生的人,这些人都是交叉星座的,也就是说,他们具有前后所属的二个星座的特征,这样的人普遍比其他日子出生的人更具有吸引力。单身初期我的征友广告就是寻找21-25号出生的各年龄层次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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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BLOG上很流行一个TAG游戏,就是你的一个朋友指定你来写自己的五个怪癖。被人点中的就要在自己的BLOG上公开这五个怪癖。我当时的答案让好多人引为八卦的谈资而盛行一时,因为我写的五个都是——我只喜欢跟乐手拍拖。这下好了,摇滚社区的BBS里开始大肆讨论peach 11如何被定义为post groupie(后骨肉皮)。我跟大头刚刚开始共事时,关于我和他的绯闻已经满天飞了。一个是过去的大牌,一个是当下的偶像,我还总被人说像他前妻,绯闻太自然了,连我自己都要信了。最讽刺的是,连我当时深爱的布达麻神都信以为真,但他用别人的口气来说,某某的女友都以为你和大头已经那个什么什么的了,他不说他自己以为,他用别人的嘴巴来指责我。甚至我去参加MIDI遇到凡,他直接就问我,大头怎么没和你一起来。我只好用逗笑来缓和尴尬,身边的铁头也算是帮我挡去更多的误会。因为和波切,和布达麻神,和铁头的事情,让大家确信无疑我就是骨肉皮女王了。所以我现在跟他好,我都不敢公开,只是在密友中过过嘴瘾。令我欣慰的是,等此书出版的时候,这些事情肯定已经都不重要了,所有人的关系肯定会变,局势也相应改变。我丝毫不怀疑这点。我对此的坚信再次证明,时间是个谜。“什么什么是个谜”这个句型是“BYD”这个小团体里共有的,大家都这么说,我最早是从布达麻神那里听到,后来又陆续从谁,谁谁还有他那里再三温习。还有一句口号就是“加油”。布达麻神喜欢用“加油”来刺激或者讽刺别人,尤其是我,而他喜欢用“加油”来鼓励或者敷衍我。说这个句子又带出一个新的人物——长脸,长脸也喜欢“觉是”,他喜欢的是cool。他顶喜欢MILES DAVIS。我认识他那会,他很迷DAVE DOUGLAS。看,我的记性有时候又超级好!我认识长脸那会我还在大学读法律,当时的男友是同校的一个台湾帅哥。我跟长脸关系算的上暧昧,房间开了但后来没发生什么。事后种种有点纠缠,甚至还惊动到他当时的妻子,尽管现在已经是前妻了。长脸喜欢学生型的纯情女生,当我多年后再次见到他,我已经完全变了,彻头彻尾是老菜皮了,他很庆幸当初我们没发生什么。我对他所有的回忆主要就集中在DAVE DOUGLAS那张唱片里的第一首曲子POSES里头了,他当时也最喜欢那首,我们一样。我跟长脸的故事就像歌总会结束一样,不会再放第二遍了。他还是那个他,我已经不是多年前的我。我甚至还教他如何把握女人心,完全是个知心大姐的样子,令人心寒。长脸的为人还是相当不错的,我在北京的医院里吊针,他还陪过我,帮我料理一些事情,还送我回了宾馆,很有礼貌地停在门口,并嘱咐我这个那个。我对此心存感激,但也再没要过他手机号码,当初不愉快的事件发生后,我把他的手机号码彻底删除了,不想再牵扯到莫须有的罪责中去。长脸比过去显得年轻了,帅气了,饭量也更大,而且喜欢把米饭铺在盘子里掺合各种下饭的小菜和汁水吃,很西方也很农村。看他吃饭让我很快乐。24、
大头也有这个爱好,但大头只是放在碗里吃。大头是主食狂人,每次点单都是先让服务员快上主食。大头在上海的时候还请我吃过一次相当好的日料,但他只是低头猛吃鳗鱼饭,都不怎么吃别的,而且他不习惯海胆的味道。看大头吃饭也让我快乐。大头还是甜品狂人,我去茶馆见他,他就要吃一个可爱多,那天他非常可爱。在厦门的时候,他在餐厅里也喜欢去甜品柜挑选甜品过瘾,我一直想带他去SOGO地下一层的甜品集中地狠狠地吃一次。我跟他说,像我们这样喜欢甜品的人,都是经不起诱惑的。他问我经不经的起,我说我经不起,他就笑。我们都喜欢看他笑。大头之所以一直能出现在我梦里也是因为我特别能记住跟大头一起发生的故事和细节。令我津津乐道的还有我们在火车上的法国电影式的情节片断,我们刚刚认识那段日子彼此还不够放的开,所以他话很少,我也是那种很难没话找话的人,所以我话也很少。我们坐火车去杭州,一路上都沉默,我们沉默,好沉默。旅程过半,我先开口问了他,你今天话特别少。没想到他回答我,你也一样。然后我们又沉默,几乎到了下车。我觉得好多艺术片都是这个基调。在厦门的时候也一样,我,大头,还有布达麻神三个人一起吃饭,我和大头话很少,布达麻神则很活泼,喜欢说话,最后他实在受不了我和大头的闷,自己回房休息去了。剩下并不熟悉的我和大头在餐桌上面面相觑,起先沉默了有好几分钟,我管我抬头看餐厅里的电视,他管他看窗外。我觉得气氛实在尴尬,就回想起他在甜品柜台前的神情,顺手把我点的甜品推给他叫他一起吃,他果然就笑了,开始动调羹。然后我们便开始说话。谈话间也断断续续,只言片语,没过多久他提议我们撤吧,我同意,结果他走的时候把烟和火落在餐桌上,我还从后面叫住他,让他回来取。这是我第一次叫大头的名字。后来我都很少再叫他名字了。每次跟他打电话,我总以我是小朱开头,而不喜欢说大头啊。他给我打电话也喜欢直接叫我小朱啊,而不喜欢说我是大头啊。真有默契。随着了解的加深,我们越来越放松了,后来他也会和我短信调笑,叫我美眉美人这些,那个时候我非常喜欢他。一个人对我来说有写头,无论如何都是好事情。我想起来了,因为大头也不是一个明朗的人,所以才如此有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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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没有像这次这般放弃小说的形式感。跟过去我酷爱玩的那些结构小花招比起来,这次只有再简单不过的分节数字,减到不能再减。可我觉得这是我有史以来形式感最强的一个小说,因为它的整体被定位在一个极端的位置上,被摆出一个前所未有的姿势,这个姿势甚至是血淋淋的,但并没有绝望,它像一只火凤凰,人称不死鸟,在获得新生之前鲜血狂飙的挣扎。这种血性既不体现在表面的青春残酷事件上,也不发生在社会性暴力事件中,而是充盈于极端个人化的细密心灵体验。它已经不需要什么文学评论家来揭示它的这种内在的强烈的形式,它的用心是路人皆知的。知识分子小说已经被我抛弃,我要的是姿势分子的写作。甚至你可以说,它是滋事分子的,它是略带恐怖主义企图的,文学上的恐怖主义,正如杨黎看到的我那样。于此,我体会到写作中的躁动快感。绝对私人化的冒险带有强烈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这是我一直以来倾心而往的状态。我不需要战友,因为我没有敌人。我在大头的神态中搜索到相同的信息,我想他也喜欢打仗,但不需要战友,而且没有敌人。我跟大头有太多心灵相通的地方。所以我经常能在梦中见到他,听说在梦中相遇是因为这二个人的灵魂出游而遇,如果我遇到他,那说明他也出来过,他同样遇到了我。我们是亲密的同事,我们都在对抗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不是别的,正是我们各自的自我世界。我和大头都是自己跟自己打仗的人。26、
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的生活并不是由那些通常意义下的故事情节构成的,而是我的想法,我经历的人和事以及我对他们的看法和描述构成的。所以,在我的生活里头,你看不到足够长的带有人物动作情境的片断,也看不到或香艳或煽情的恋情细节片断,更难发现所有8点档连续剧具备的先抑后扬一波三折摧枯拉朽,你只能看到我不停在跟你说我的想法,我的状态。这些想法、状态才是我真正的生活。我使劲解释这些是为了获得你的同情。感同身受,共鸣,感染……这些别的作家想从你身上得到的东西,我一样都不能少。如果你不给我,那说明我使的劲还不够大,那么在后面的章节里,我会更狠更生猛海鲜地把唠叨进行到底。走,到杭州吃牛蛙一锅鲜去!吃到天崩地裂!吃出一个明天来!生活很无聊,幸好有《佛爱神》可以写。我怎么又开始句型癖了,我坏了。你要给我回短信,你要让我好起来,我这一坏下去可了不得!无厘头的惯性要从作家抓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抓硬放软,与时俱进……27、
本来是不打算再说兔子了,我前面提到,我和兔子的关系太像法国新小说,不是我这个小说的范儿。然而,昨天突然发生了一件事情,把我们的关系变得很费里尼了。前天我突然收到兔子转发来的工作邮件,我也没太在意,看了一下附件内容就凉在一边了,也没花心思去看邮件详细信息。昨天晚上,我又收到兔子发来的工作邮件。这次我比较无聊,除了看过所有附件外,我还点开邮件详细信息,看看他一共转发了哪些鸟人。结果好了,他居然把我邮箱的名称代号写成“桃十三”(上海话里十三是骂人脑筋搭错,但朋友之间亲昵的戏弄也可以说对方十三)!我第一个念头是笔误吧……但后来一看,其他人的他都没特意改,基本都是媒体的记者之类,只有我的有这种恶狠狠的蓄谋已久。这下我有点恼,但也知道多数是逗乐。喜欢你,才和你开玩笑,事情往往是这样的。我随即发了条短信给兔子质问“桃十三”事件。兔子一派小流氓作风,说难道叫某人十二么,最后他决定叫我“桃十斤”(十斤其实又是神经的谐音,说白了还是骂我脑子搭错,哈哈)。之后我和兔子就为了“桃十三”事件你来我往的短信逗乐,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他很有语言游戏的天赋。我喜欢所有会玩语言游戏的人。我们俩自然是玩的很海。期间我把兔子欺负我的事情告诉了他,他更逗,说以后谁欺负我,他就把谁的小鸡鸡揪下来,扔到马桶里冲掉!我真是被他笑死了!也好,以后也算有人照着我了,尽管我还没领教过他打架的本事。他这样的人再打人是不是很丢身份,我暗暗想着,越发觉得好笑了。最后我和兔子协商下来,为了让兔子向我表示他的歉意,他要么当我面一口气喝下一瓶黑方,要么卖身为奴一个月……兔子自然是选了黑……本来我今晚就准备过去跟他算帐的,不过因为小月太厉害加上前二天写的太猛,我今天早上完全没有起床的可能性,自然也就没去公司,更自然晚上就不能出去疯了。昨夜我甚至还想过跟他讨债的情景,我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把他拽出酒吧,在大门口我嚷嚷起来,然后……然后……激情戏……变态戏……黑帮枪战……血流成河……爱恨交织……总之很西班牙的很布努艾尔的!想的我很兴奋,兴奋的睡着了……结果梦里和阿庆遇上了,还是激情戏……在11月11日光棍节被小流氓兔子欺负,他也不在我身边。起床已经是十点半了,妈妈也出去和亲戚组饭局了。我一个人戚戚惨惨窃窃地起来,把垫小月的带血毛巾洗掉,吃了一个冷掉的蛋饼,终于打开笔记本,放上一张MILES DAVIS的DOO-BOP,开始今天的写作。突然想到,明年我在北京独居的日子即将如此,不免暗自神伤……只有我家的西西一直跟进跟出陪在我身边。它平时才不搭理我呢,要不是妈妈出去了它没了精神寄托,它才不会理我呢。我家西西的自私劲儿同我如出一辙。每次看到它我就好感慨,想想我自己就是它这个德性。它现在正盘坐在我腿下,跟我一起听JOHN COLTRANE的FREE JAZZ。二个自私寂寞的家伙在一起是更加可耻的。28、
外面又是湿哒哒的雨天,而且有大雾,而且天是淘米水色的。今天早上迷迷糊糊中妈妈过来叫我起床,我就隐约感觉到外面天气很差,在家睡觉最好,出门上班肯定受罪,我这样想的时候我还在半梦半醒中,可见我这个人即使在神志不清的状况下,也很能为自己创造舒服的条件,趋利避害的本能极强。今天的酸奶不要留到明天再吃,我经常这样指导自己。我爸爸把我这种性格的人叫作“沙锅呸”,就是说,要见底才满意,吃光用光消耗光那种。我觉得我这是把人生活出了意义来,活出了哲理来,活出了本质来。活着就是消耗着,消耗就是为了消耗完,什么是消耗完,消耗完就是死了。活着就是为了死掉。这个道理很多伟大的哲学家都说过,很多伟大或还不够伟大的作家也用作品阐释过。老百姓也懂这个道理,最通俗的说法就是,赚钱就是为了花钱的。他喜欢临睡前喝酸奶,而我喜欢在特别孤独悲凄的时候吃酸奶,总有一种悲怆让我更强烈的体会到存在主义的魅惑力。我发现西西已经不在我腿下了,它趴到门口等妈妈去了,估计是受不了COLTRANE大人的SAX了。是啊,他老人家太悲悯天下了。我和西西都是无量悲的,但我们不需要别人来悲悯,上帝啊,佛祖啊,奎师那啊,我们都不要靠祂们。我只是需要COLTRANE在我耳边吵吵闹闹这分居,便足以趋散所有的求助企图了。佛,就是那个渡完苍生最后自渡的人,惟其如此,祂才会告诉你,今天的酸奶不要留到明天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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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接一个的把上周涂的透明指甲油剥掉最底下那层,为的是听CD里老外司仪介绍接下去要表演的那些乐手的情况。我发现我的英文听力还是很好,完全没有退化。看来退化也是有选择性的。譬如你一直不说话,那你无论说中文和英文的能力都会退化。但我每天都听音乐,由此我练出来的好耳朵会影响到我听所有东西的好,所以我至今听老外说话还是那么清楚,这真是很神奇的。下面应该考虑一下今天剩下的时间该怎么打发,是否做些简单的规划。看这天气的形势和我小月的形势,要出门鬼混是没戏了。呆家里的话,我既不看书,也不看片子,报纸杂志和电视这些大众娱乐范畴的东西我更几乎是不沾边的。我能搞的娱乐休闲活动无非是1、发短信;2、上网;3、听音乐;4、写《佛爱神》;5、玩那个我提到过的电脑游戏“动物管理员”;6、吃酸奶。除了这6件事之外,我没办法再虚构出开门第7件事。短信起床时候发过一个,看来今天也不会太频繁。上网起床以后上过,没有新鲜的事情需要处理。音乐从打开笔记本就一直开着,已经听掉二张CD,分别是MILES DAVIS的DOO-BOP和JOHN COLTRANE和ARCHIE SHEPP的LIVE拼盘NEW THING AT NEWPORT。《佛爱神》正写着。“动物管理员”写玩这节可以去玩一盘。酸奶前面刚刚吃掉扔掉。我所能想到的是,在我跟他下次见面之前,我们每天发的短信会越来越少,甚至某天一条都不发了。好了,写到这里,我去玩一盘ZOO KEEPER,只是每次都冲不过第7关有机器人娃娃的,那关电脑程序所给的时间实在太快了,好像嘀哒两下我就送了命。打游戏就是这样的,有些关要过很久很久,可能都过不过去,但我们还是玩,我们无聊。但我们还是活着,我们无聊。30、
我喜欢剥指甲油,让它们看起来残残的,和我的气质保持一致。他说BYD每个人都是残的。我所知道残的这个说法最早是长脸说出来的。我觉得长脸不怎么像白羊座,他更像金牛座,我让他当西游记里的牛魔王就是觉得他有牛的地方,他还不喜欢,还不要。我给BYD每个人都安排了西游记里的角色,大头是唐僧,硕儿是猪八戒,他是沙和尚,布达麻神是孙猴子。看到他最新的发型就是日本动漫七龙珠里面孙悟空的那种,卡通朋克的。长脸应该是牛魔王,不管他要不要当。虎子是白龙马,因为他脸长的像马,个性又好,而且他属马。娜娜是哪吒,有蛮劲,晓昆是二郎神,胖子是龙王,派头大。我自己嘛,当然是观音姐姐了。观音姐姐最大,观音姐姐喜欢照顾大家。观音姐姐勾引唐僧不成,所以让他去西天取经,观音姐姐勾引孙悟空不从,所以给他戴上紧箍咒。人生是场游戏是场梦。我就喜欢不厌其烦的拿人生来说事。有次在公车尾部广告看到“游戏人生LIFE IS A GAME”中文说的是态度,英文说的是本质。人生是场趴T,LIFE IS A PARTY,没有不散的筵席。硕儿给我看手相,说我是孤独大王,说我喜欢假热闹。31、
除了大堆的觉是,我最近听的最猛的就是Brazzaville,一个西班牙的乐队,我I-POD里有他们五张唱片,百听不厌。他们喜欢巴塞罗那的机场, 轮船, 甘蔗汁, 南瓜饼, 毕雷矿泉, 屋顶的花园, Jetlag poetry, 老人, 大篷车, 大堆肥料, 腌咸的鱼, bio diesel, 绿的椰子, 树上的小屋, body surfing, 天气预报, 海藻农场, 有缺口的牙齿, 吊床, 温泉, 乌云, 清晨,launder mats, 香蕉薄饼, 丁香烟, 超8相机, 唐人街(全世界的), 英国牛头犬, dittde Tokyo(DA), 莽吉柿, 夏天的雷雨, 烧焦的荒原的味道……在这些里头,我喜欢的有甘蔗汁,屋顶的花园, Jetlag poetry, 老人, 大篷车, 树上的小屋, body surfing, 天气预报, 有缺口的牙齿, 吊床, 温泉, 乌云, 清晨, 香蕉薄饼, 丁香烟, little Tokyo(DA), 夏天的雷雨, 烧焦的荒原的味道。我在车上给他听过他们的东西,他说是很舒服的音乐。我正在跟他撒气,我说他没有布达麻神关心我,我说他没有布达麻神在乎我。我说我只是说说而已,他说知道我喜欢说。我说他什么都不知道。很明显,我在跟他闹了。我发了很多MSN震动打算震死他。我还说,跟我好不是你的义务,你随时可以不跟我好,然后又震了他一下。可他就是一个劲的呵呵笑。32、
他说他的外甥今年18岁来北京上大学,就是不想学习想退学。我支持那小子退学,妈的老娘在学校一等一的优秀生都觉得学校一无是处,是所有恐惧的来源。我至今全部的噩梦都是以学校为背景的。我觉得我这辈子最苦的阶段就是当学生。我妈上次跟我说,她最喜欢听外面小学操场上广播里放的那句“我们是初生的太阳……”,我跟我妈说,算了吧,初生的太阳最苦了,受尽压迫,每天提心吊胆。我学生时代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的活着。连我这样的优等生都如此,何况别的孩子。所以他要退学让他退,让他跟我混,我保证他成才又成人。还是当老头老太来的惬意,想干吗干吗,不必上学不必工作,安心等死,太有意义了,越来越接近人生的最终目标。当个宠物也省心的,不必上学不必工作,尽管也都要死。每天做梦里头嘶叫几下,梦见和别的小狗打架之类,脚抖一抖,不愁吃不愁睡,每天四分之三的时间在打呼。主人回来拍拍马屁。我翻出自己四年前的写真照片,发现真的美的像个仙女。我老了,我怕也没有用了。人老珠黄没办法,幸好还有生煎和羊腿可以吃。边吃边听NINA SIMONE这个老成扎啤的女人唱歌,“you call me sweet thing you tip me”……她后来又唱道“coz I still wearing last year’s love”,哈哈,coz I……33、
现在雾已经完全散了。地板湿的,但雨不下了。我喜欢乌云,但不喜欢不极端的乌云。他身子不爽,我情绪就很低落,所以我今天也不想继续写了。今天,我要听很多人唱歌,听慵懒的BOSA NOVA,跳波尔多舞,喝牛奶,发呆,发呆,发呆!34、
果酱说桃之11本来就像是个小说中的人物。我觉得他说的很对。于是我写的更心安理得了。如果你喜欢我,你会喜欢这全部。我又在听Brazzaville了,打字的时候身体随音乐晃动,心情看起来很好嘛!然后我又开始剥脚趾甲油。我在家里不爱穿袜子,这像我爸爸。我总是穿很大的睡衣,把自己套在里头,头发凌乱,像英国19世纪的疯女人。我平时也喜欢穿宽松的大衣服,这样走路有风。刚刚跟他好上的时候,一直到现在,我都很乖,回家吃饭的次数越来越多,几乎没有出去夜生活了,除了我生日那天。他说我长头发的时候看起来更乖了。我跟他道别的时候说那我要乖一点,他叫我想怎样就怎样,因为他很清楚,我也没法怎样。他还清楚,我什么都是说说而已的。话嘛,不就是说过算了嘛,又没说要算数。我说我跟他好,也只是说说,我说我不跟他好了,同样都是说说。我这个人,没有原则。在我这里,也没有原则问题。生日那天很海,从早上开始就觉得阳光明媚,走路是蹦的,抽烟带香,心想着他妈的本命年总算是过去了。生日过后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但7号那天的开心是真的赚到了,货真价实的大便宜。下班以后我、波切、小龟还有他家那口子,我们四个人在屋企汤馆美餐了一顿,然后去了人民公园里的BABAROSA抽水烟腐败。四个人窝在长沙发里,尽管那里的音乐很土很烂,但我们还是很开心,有好喝的法国红酒,好玩的水烟,我们比谁更会抽,吐出来的烟最多,真的很农民。我们那么海,更因为有他不断发来娱乐的短信,我给他们三个看,大家都笑翻了。
35、
我停了几天没有继续往下写。每天过万的写作速度让我迅速干涸,并伴随强烈的焦躁不安。第一天我约了果酱看电影,我也好久没见他了,上次见他是他带老刘给我拍佛爱神写真。果酱的头发长了,他也老了。本来打算看个国产片,结果还客满,于是先去影城旁边的马可波罗喝咖啡,聊了我的写作。果酱不喜欢《做作》里的“被蛊惑的山”系列,他觉得好寒,他说还是我中学时代新概念作文获奖的那些写的好。这还是说明,我这几年来退化的很厉害,连写作都概莫能外。他说很喜欢这本小说的名字《佛爱神》,而且他告诉别人这个名字时他们也都觉得很灵。这对我来说,多少是一种鼓励,让我有信心继续写下去。那天夜里去了288酒吧,音乐好难听,临走前突然下起大雨,我只好在酒吧里继续呆着并忍受难听音乐的煎熬。孤苦的感觉又升起来了。我看看外头的雨,由大变小,突然又大起来,最后还是小下去了。果然回家之后就失眠了。给波切打了电话诉苦,无非还是关于难以忍受下去的单身生活,波切真是个好人,他陪我聊到半夜三点多。第二天,我就疯了。中午和家里人出去吃午茶,在餐桌上我差点哭出来,狠狠的憋了回去。我觉得自己情绪糟糕到已经没法在家里呆下去,我给波切打电话求救,求他出来陪我,这次他没有纵容我。我想到朋友约过去嘉年华,果然还在征集同路人,就答应过去玩玩。可转念想到去那样的地方如果没有男友陪着,感觉会更哀伤。午茶一结束我就跟父母说,我要出去走走。我没有跟爸爸的车回家,我从餐厅走出来,沿着建国西路,路盲的开始乱走了。我走的基本都是小马路,很安静的,多是梧桐树排两边的,很快就走掉了绍兴路,看到过去的汉源书屋,感觉缩小了许多,本来还以为可能已经关门了,结果还开着,残残的开着。还有泰康路,建国中路,永嘉路,复兴中路,思南路……我肯定有绕圈子的走,我完全不认路,不过最后还是走到我熟悉的南昌路,去了BYB,去WC照镜子看到自己满脸细汗了,才意识到我已经走了4、5小时的路了,没停歇过。边走边抽烟,所以抽了不少,发现DJ MIX的苹果味比其他几种味道集中。我从来没如此好兴致的单独走过路,纯粹是走路,即使路过小店也不进去,而且喜欢走那些没有店的小路。我特别留心看了一些在墙边的植物,有些被镶嵌在墙壁上,同样的残,但非常顽固,甚至自我。刚刚开始走是怀着几近绝望的心情的,我想把心头那块大石头走掉它,我想走到哪儿算哪儿,反正可以打车去下一个目的地,可是我有目的地么?一路给不少朋友发了短信打了电话,他们各自有自己的生活,没法陪我。往往就是这样,开心的时候大家都能让你更开心,低潮的时候就怎么都找不到人。这事我早料到,也做好了心理准备。那就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救。在BYB小歇了一会,我最近穷,要了最便宜的咖啡,翻了若干本佛爱神杂志,越发觉得对那个东西没感觉了。我既没化妆也没拗造型,异常朴素的在BYB里坐姿彪捍。我的否还是没有极,于是泰来不了。因为小龟还是很人道主义的过来陪我了。波切和小龟大概上辈子都欠我,才碰上我这样的小恶魔这辈子老讨他们的债。总之他们是我原子弹式自私的永恒承担者。我们去KTV唱了近四个小时的卡拉永远OK。我把王菲和杨乃文的歌几乎都唱掉了,而且我用王菲的声音唱了若干段杨乃文的歌,发现杨乃文的慢歌都可以用菲式唱腔来玩。进包房第一首我就选了“梦醒了”,他跟我聊过这歌。我也不晓得到底是不是因为他的关系,我刚刚开口唱了没几句,眼泪就掉下来了,声音哽咽了,但很快又恢复正常了,这个过程之短,连在门口叫服务生来的小龟都没能发现。本来想好要唱很多怨妇歌来配合我的单身恐慌心情的,结果我一点也没怨起来,怨是要有具体对象的,我一个也没有,我只是很麻木的唱,麻木到手和脚都麻了起来。之后三个多小时我都唱的非常专业非常好,但不带任何感情。一带感情就唱不好,这是我K歌的心得体会。写作也是一样的。36、
昨夜还是失眠,自私到底的拨通了波切的电话,波切给我总结下来我应该去找一个心理医生做男友,那人肯定会全盘忍受我并把我作为他最好的案例来研究。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波切已经相当可以了。现在才想到珍惜,肯定已经晚了,而且很无耻。我跟波切聊到,我反省了一下自己最近几近疯癫的混沌情绪,发现我的这种恋爱焦虑既不是针对那人的,也不是针对大头的,或者布达麻神的,它就是一个谜一样的混沌能量球。反正波切说我是病入膏肓了,他很心疼。波切说除了宗教,没有什么可以真的救得了我。找个男友只是暂时缓解我的症状,根本没用。对啊,找个男友是我最近最大的事情,跟波切电话前我分别给谁和谁发了短信让他们给我留心有否合适人选介绍给我。但是即使马上能找一个,我明年又要去北京,又把人家甩掉是不是!波切说他没有见过任何人自私的过我!我的根本问题是“自我”,由“自我”导致“天煞孤星”,由“天煞孤星”导致花心,总要找人陪,最后因为我不懂得爱别人,所以总没好结果。有段时间我对krishna兴趣很大,而且几乎都说我是krishna信徒了。结果发现自己是假信。我只是觉得那套东西很灵,这个不是信教。本命年,我为我的“自我”付出了无比惨重的代价,我混蛋傻瓜般的先后和布达麻神还有波切分手,搞到自己17岁以来头一次单身。开始还不觉得这事有什么天大,后来发现,一、单身对我来说确实天大的难以承受,二、要再找个男友难于上青天。外人看我表面的昌盛是定不会信的,但我没有骗你,我就是这么惨。至于宗教是不是能救我,我懒啊,我不想深入进去,我也多疑,不肯跳下去,更要命的是,我跟波切说,是不是有救的必要,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救的吧,但波切说众人都有救……反正就算我没救了,我也不会去寻死,我最多就是痛到不行的时候嚷嚷几下,也总会过去的。每次过去之后我的反省和思考都显得诚恳而积极向上,不过再次发病又不顾一切的混蛋下去。37、
今天收到一个EMS,是天津一个小粉丝送我的礼物。小巧的很,打开一看是MUJI的“角型携带用灰皿”(日本语),就是那种在某个不便弹烟灰又没有烟缸的时候用的小玩意,随身带的,放烟灰用。这个小东西让我回想起在车上,我们抽烟,然后大头把烟灰弹在喝完的王老吉易拉罐里。大头比我先抽,等他都抽好了,我还没抽完,他就把他的王老吉递给我。我自己的打火机没气了,我的烟也都抽光了,我问大头要了根烟,他给了我,我就发现我还没火,我让他把他嘴里的烟给我来点烟用,拿到手里才发现自己并不擅长这个,于是又传给大头让他帮我,大头大概也不擅长这个,他就问后面的人要了打火机,好玩的是他本可以把我的那根还没点的烟和打火机直接给我便是,但他用打火机点了在他嘴里那根我没点着的烟,然后再传给我。就为了一根烟,我们捣腾了好几分钟,众人笑曰,接个吻真不容易啊!我很喜欢这根烟,那是有故事的烟。再说一瓶有故事的水,一个有故事的包,和一双有故事的高跟鞋。有故事的水:我在大头入住的宾馆喝剩下一瓶矿泉水,留在那里没有拿走。第二天他出来以后,第一个动作就是背着大大的双肩包背对我,然后叫我拿,我说拿什么啊,他说就在边上,你拿啊!我说没有东西啊,他急了,说不可能啊!折腾半天才知道他应该把另一边朝向我,那边的边袋里放了我喝剩下的那瓶水。有故事的包:我办完事回来,看到他把我的黑白条纹大包夹在腋下,准备出来,那样子很滑稽但也很可爱,他很认真并不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问题,我从他腋下接过我的大包,反复回想他背的样子。有故事的鞋:大头到我和布达麻神的房间等我们,我让他坐我们床上,他就坐着看电视,我坐他旁边,也看电视,然后我们起身准备出门,他突然就试穿起我乱仍在地上的一对高跟鞋,他的脚自然是比我大好多,脚跟多出一截来,他做出拼命把脚往里塞的样子,说这鞋我可穿不了,跟好高,我是没法走路的。我觉得他像试穿水晶鞋的狼外婆,而我是头顶小红帽的灰姑娘。38、
我双腿盘跪在床上,对大头说,我们属鸡的人都爱打扮的,我觉得你年轻的时候肯定也很爱打扮。大头扭头眯眼对我说(带重音符号的,一字一顿的)是——很——会——打——扮。大头很多次不脱鞋直接躺床上,我觉得他一是懒,二是怕臭到我,他脚臭是厉害的,还要去买药膏涂,我问他什么药他还眯眯笑,很害羞的样子。他每次眯眯笑我都很喜欢,那也是我难得的开心。他每次笑的都很短,好像要笑起来马上又收住的,那种美让我切实感受到快乐的短暂。他累了,说要先睡一会,问我要不要睡,我说我不睡,我看看书写写东西。他就睡了。他没有当着我面脱裤子,我去小便时候他脱掉钻进被窝的。然后他就一直抱着枕头,哼哼唧唧的说怎么睡不着呢,偶尔我回头看他,问问他,他就眯眯笑。他起床的时候当着我面穿裤子的。我觉得他像我爸爸。中间有一两次他起来去小便,但我没有回头看他,我在写字。我在给布达麻神写字。布达麻神送过我一支很赞的笔和一本很赞的小本子,我后来一直拿这两样东西给他写情书。其实这情书更像我的心情日记。那次我几乎写的都是大头。因为大头就在我脑门后躺着,而且他非常可爱。到后来我也累了,但我不想去旁边的床睡,我还是有点害羞,所以我把灯关掉,趴在桌子上假寐。我一直都在看手机上的时间,到了时间就得把大头叫起来,我们还要出去办事。因为趴着睡也累,所以我希望时间快点到,但又觉得大头很累应该再多睡一会,心情是矛盾的。我叫他起来的时候,他先是准备赖一赖,醒一醒,然后他觉得差不多,就一下蹦了起来。那段时间正是布达麻神玩失踪的几天,我几乎每天都处在崩溃边缘,但和大头在一起的时候,我好像可以忘却那些沉重的东西。39、
即使我说了,大头很有写头,大头也不是我的那个人。我跟那人这几天联系的很少,短信总共没发过几条,MSN上也不怎么遇到。我心态不好的时候,也会动摇对他的感情,但基本都能回来。他是那人,这是改变不了的事情。《佛爱神》不是献给大头的,不是献给布达麻神的,不是献给波切的,更不是献给这里任何有代号或者真名出场的我的朋友。《佛爱神》只能是献给他的。这种固执是我从来不曾改变的东西。我决定一个东西,哪怕不出于任何说的过去的理由,它也不会动,它原地不动,它死死的钉在那里。我琢磨不好我对他的感情,但这种东西强韧到底,它像我的自我一样死不悔改,它甚至就是我的自我。也可以说,是这个小说拖住了我对他的感情,让它至少在小说没有完成前,死不悔改。他在没有读到这本小说前,我想他怎么都是想象不到我的坚定的。我从他那里什么都得不到,而我坚持这个姿势,甚至慢慢从心灵上坚持这个姿势,这是不是爱呢?如果还是用韩东的《我和你》里面二杯水互相倾倒的例子,我既没有要求他倒他的水给我,也还没有把我杯子里的水给他,我只是面对着他,暂时不给另一个新杯子倒水,并时刻准备一旦他需要我倒水给他,我就毫无保留的把杯中所有的水都倒给他。在我没有倒出所有的水之前,我什么水都不要。此时,写作和生活是互动的,也是拉锯的,写作甚至比生活的力量更大,更不可思议,更义无反顾,更鞠躬尽瘁。40、
波切可能会说,我只要把这股劲放到宗教上,我什么都行了。而我是把他当成自己来坚持的。这个跟宗教不一样。他可以随便换成谁么?不行的,并不是说不能更换爱人,而是这种坚持只发生在我和一个特定的让我决定这样做的人之间。或许对大头,对布达麻神,对波切,我可以爱上他们却无法与之形成跟他现在这样的特定关系。这股力量毫无疑问是他——这个特定的个体——带给我的,还有随之而来的《佛爱神》,它成了我的“内心时髦”。如果我说,那个人,你是我创造和存活于这个小说世界的唯一理由,是不是有点肉麻过头?我把这句话告诉你,你说会导致终生阳痿,而且已经痿了。我正百无聊赖,你正美丽。随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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